劳务派遣异地备案办事指引
(一)申请材料
劳务派遣异地备案
1.总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总公司许可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设立分公司的批复;
3.分公司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分公司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即:分公司具备有产权的经营场所,或者租用固定经营场所);
5.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备案申请书;
6.总公司营业执照;
7.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注意事项
1.申请资料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授权文书须有法人签章。
2.申请资料须依序编写页码、目录分类整理成册。
(三)办理流程
1.表格下载。关注“锦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在页面对话框中输入“劳务派遣备案”,点击《劳务派遣异地备案行政许可指引》内容进行所需办理业务,识别文中二维码下载相关表格并进行填写。
2.资料报送。申请企业请将申请资料电子版文档发送至锦江区人社局产业发展科邮箱:jjrsbzk@163.com。电子邮件相关格式要求:①主题:办理业务+公司名称(如:劳务派遣备案+××公司);②邮件正文:请写明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③上传附件:请按“办理业务+公司名称”进行标注。④申请资料须依序编写页码、目录分类整理成册。页码格式:第*页,共*页。
3.资料审核。邮件发送至邮箱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档资料初审。初审合格后,工作人员将通过邮件告知申请人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区人社局产业发展科(福字街86号7楼7007室)进行复审。审验合格后,办理登记手续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流程;审验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将通过邮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按要求进行补正后重新提交资料至区人社局产业发展科邮箱,直至审验合格后,完成相关审批流程。
(四)联系方式
锦江区人社局产业发展科电话:86758207;邮箱:jjrsbz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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