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讲究的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但本次事件所暴露出的问题却令人深思:
执法人员到底该如何正确执法?
上海交警拦截电动车,致两人摔倒视频曝光!
近日,一段**“上海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导致两名市民从车上摔倒”**的视频在网络上引发热议。
执法者在人们心中的形象,是维护正义与和平的守护者,更是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的代表。然而这段视频的曝光,无疑与公众对执法的期望形成巨大反差,也成为事件持续发酵的关键。
事件发生地:上海普陀区中山北路天桥下
从曝光视频可知,该事件发生在4月18日,地点为上海普陀区中山北路一处天桥下的十字路口。
当天,几名身穿制服的交警正在执勤,对过往电动车进行例行检查。
此时,一位戴头盔骑电动车的男子正好驶入视野,在无视交警两次招手示意停车的情况下,仍欲继续前行。交警随后做出了拦截动作。
意外发生:电动车被拦截,自行车也遭殃
就在瞬间,电动车被交警直接“捞倒”,一旁骑行的自行车男子也被牵连,双双摔倒在地。
尽管骑行速度并不快,但从视频画面可以看到,倒地时头盔等装备飞散,地上滑行数米,冲击力不容小觑。若角度不对,骨折等情况都有可能发生。
更令人担忧的是,被波及的骑自行车男子身穿短袖、无任何防护措施,即便伤势不严重,擦伤破皮也难以避免。
网友愤怒声讨:执法可以,但不能粗暴!
事件曝光后,网络上舆论一边倒。
许多网友对此类执法方式表示极大不认可,甚至愤怒斥责!
在网络持续发酵下,交警部门迅速作出回应:
官方回应来了:
相关交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回应称:
首先,骑电动车男子存在交通违法行为;
在交警两次警告要求接受检查无果后,男子还加速逃避,因此交警进行拦截属于“正常执法”。
❓ 正常执法?网友质疑三连问:
但对于这样的回应,网友并不买账:
- 违法行为到底是什么?
骑电动车是否不能上机动车道?可以界定。但为何同路段的自行车没有被拦截?
- 是否区别对待?
电动车被拦,自行车却放行?标准何在?
- 执法细节存疑
官方称“用手拦截”,但视频中却明显看到交警手部已触碰到男子颈部,这还能算视觉误差吗?
执法应当规范,不能以伤人收场!
更关键的问题是:
交警是否考虑到当事人的人身安全?
⚠️ 知道对方加速逃避,还强行拦截——有没有评估可能带来的风险?
⚠️ 如果摔倒造成重伤,甚至死亡,该由谁负责?
网友一致呼吁:必须调查,给出交代!
事件愈演愈烈,登上热搜后,大量网友向上级部门投诉反映。
官方回应:
️♂️正在调取执法记录仪进行调查,若存在违规行为,将依法依纪处理涉事交警。
后续进展:
有知情人透露,
两名摔倒人员确有不同程度受伤,
目前已送医治疗,暂无大碍。
✍️ 写在最后:
笔者认为:
执法本无错,但“过度执法”就毫无道理!
我国是法治社会,执法人员同样需要接受公众监督,不能随意根据主观判断执法,更不能忽视民众安全。
希望官方能够给予社会一个清晰、合法、合情的答复!
否则,又是一场公信力危机!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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