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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丨炉霍县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加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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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甘孜州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白玉县纪委监委对炉霍县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加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和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刘加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炉霍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炉霍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加开除党籍处分;由炉霍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 廉洁甘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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