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瞩目的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终于落下帷幕了,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人席某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目前,席某某已经被羁押712天,再服刑一年就可以回家。
本来是一段奔着结婚去的婚姻(不能说感情,因为他们真没有感情),就因为男方违背了女方的意志,强行与女方发生关系,即使女方处女膜完整,但床单上的斑迹中检出席某某的精斑、席某某和被害人的混合DNA基因分型。还有徐某某与被害人母亲的谈话录音(我从来也没说我没做),还有卧室里榻榻米上窗帘被拉下,客厅窗帘有被点燃的痕迹,包括被害人身上有淤青(这些证明了被害人的反抗过程)。
所以:此案证据链确实、充分、完整。根据这些证据可以认定徐某某强奸被害人的事情。
即使是订婚,也不代表着就可以和女方发生性行为,必须要尊重女方的意愿,不能强迫,不能违背女方的意愿,婚内也不可以。
很多网友想当然的认为,咱们两个既然已经订婚摆酒席了,就差领结婚证那一步,何况两人的订婚协议也白纸黑字签下,女方也接受了男方给的彩礼和金首饰,女方就应该有义务配合男方的行为。
因为在农村里这种订婚就代表着男女双方两家已经默认他们在一起的意思,在一起肯定可以发生关系,迟一天晚一天,不都一样吗?
在法律上,没有这样的说法,无论是你摆了喜酒,还是给了彩礼,或者是生了孩子,但这些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前提是不能违背其意志,与双方是否订婚没有关系。
也有人提出疑问,你不愿意跟我发生关系,那你为什么要收彩礼,为什么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呢?这不是很矛盾吗?
女方家长表示,当时是为了想促成二人的婚姻,尽可能减少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所以才会与徐某某及其家人沟通。希望徐某某和被害人尽快到民政局登记结婚。为了减轻男方的经济压力,之前商定的其余彩礼可以暂时不给付,只要在房产证上添加被害人的名字。
这其中也说明了女方父母是为了想把事情闹大,但又想给自己的女儿一个保障,所以才会出此下策。但男方不同意,女方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只能控告席某某强奸的事实。
通过这起案件,也说明了有感情基础的婚姻是不牢固的,婚姻一定要建立在感情基础上,不能以物质来交换。
这也说明了,男女双方交往的时候,男性一定要尊重女性的意愿,一定不能强迫、违背女性的意愿,习俗是习俗,法律是法律,有些时候两者是矛盾的。
构成犯罪者就应该承担责任,订婚≠性行为默示同意,发生亲密关系性关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