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鹤霖 通讯员 刘世敏
随着人民群众健康意识和生活水平的提升,游泳逐渐成为备受欢迎的健身活动,游泳场所的规范管理至关重要,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期,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开展辖区游泳场所安全问题专项监督行动,切实保障市民游泳安全和身体健康。
在调查中发现,辖区某游泳馆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其未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未在醒目位置悬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必备证件,未公示救生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专业人员的资格证,未在明显位置悬挂溺水抢救操作规程、安全救护制度等重要信息。这些问题严重威胁到市民在游泳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针对发现的问题,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与相关监管部门就游泳馆问题进行磋商。双方围绕规范游泳场所监管方式、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经营者合规经营意识等关键议题深入讨论、达成共识,通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组织执法人员实地核查督促整改,明确整改期限。并进一步规范游泳场所的监管方式,全面排查类似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同时,深化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向游泳场所经营者普及法律法规,提升其合规经营意识,推动游泳行业健康发展。
下步,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整改进度,加强与多部门沟通联动,提高协同处置能力,切实守护好市民游泳安全与健康,让市民能够在安全、卫生的环境中享受游泳乐趣,以检察公益诉讼之力筑牢市民健康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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