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圣被殴打三家公司的定性都错了!律师:应该数罪并罚
李圣律师被殴打案的415庭审已经结束了,然而,从陆陆续续曝光的信息看,李圣被殴打三家公司的定性都错了。大家都知道,三家公司定的是故意伤害,而从声援李圣的律师们看,最起码也应该是寻衅滋事。
刚才,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才知道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区别真的很大。
一是犯罪动机不同
故意伤害通常是基于特定的矛盾纠纷,行为人有明确的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目标通常是特定个人。而寻衅滋事的动机多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挑衅性,常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
李圣说,他和几个殴打他的人从来不认不识,从来无冤无仇,从来没有业务往来,从来都没有任何矛盾纠纷。
二是行为方式不同
故意伤害通过是用暴力手段直接对他人身体实施伤害行为,通常与特定的矛盾纠纷相关,行为具有针对性。而寻衅滋事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具有随意性和突发性。
李圣说,去年4月27日,他在回家的路上突然遭遇拦截殴打,还被强行薅走了价值不菲的眼镜。事发突然,都不容许他多想。
三是法律后果不同
故意伤害罪量刑上依据伤害程度不同,轻伤者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重伤者则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制裁;而寻衅滋事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今天,也看到了李圣律师回忆自己八次遭受寻衅滋事的具体情况。按照李圣律师的认识,本案应该以寻衅滋事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恰恰不能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并且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并无明显主从之分,均系主犯,应按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昨天,看到一位声援李圣的律师公开表示:本案确定是故意伤害还是寻衅滋事,确实有一定的难度,建议数罪并罚,同时按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论处。
看到李圣律师的不幸遭遇,许妈赋诗一首——
铁肩担义立人间,剑指阴霾胆气寒。无惧强权眉不皱,甘为黎庶力倾殚。心燃星火驱长夜,笔绘天平护岁安。纵使霜刀横前路,誓将公理铸金冠。
这是对李圣律师的讴歌,这是对李圣律师的礼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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