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应当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应当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个人不得在公共楼梯堆物,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新修订的《北京市消防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全面强化个人消防安全义务,明确个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消防责任正负清单”,作为市民的基本消防行为规范。
此外,针对电动自行车,《条例》首次明确,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违规的个人最高可处1000元罚款。
个人应履行
五项消防安全义务
《条例》规定,个人应当履行五项消防安全义务,包括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必要的火灾预防、报警、灭火和逃生的方法,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
楼道堆物、私家车停消防通道
将受处罚
《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七类行为,包括:不得埋压、圈占、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等部位堆物、堆料或者搭设棚屋;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
个人如实施上述三类行为,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部分居民在楼道里堆杂物、消火栓‘收快递’、私家车乱停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均违反《条例》规定,将会受到相应处罚。”东城区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员张滢莘解释。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中还提及两个场所:不得利用住宅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在阳台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在依法设置禁火标志的场所及其他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执意带电动自行车和电池进电梯
将被罚款
“为了保护您和他人的安全,消防部门提醒,电动自行车禁止进电梯……”在东城区永定门外街道革新西里社区,电动自行车推进轿厢后,电梯门无法关闭并一直播放提示音。若未安装阻车器或阻车器临时失灵,个别居民执意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该如何处理?
《条例》专门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禁停”区域,即禁止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还新增“禁入”规定,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严禁电动自行车和电池进入电梯,从法规上堵住电动自行车或电池‘进楼入户’的漏洞。”东城区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员张莹莹强调,《条例》提及的“禁停禁入”区域不仅针对个人,也包括社会单位,不仅涵盖高层建筑,也包括低层建筑等各类场所。
《条例》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或者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扫码进群看看邻居都在团什么?
关注“丰台小Q”视频号
看更多丰台新鲜事儿
吃喝玩遍丰台
■说明:本文由家住丰台编辑发布,转载或摘编须注明出处
部分图片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侵权,请联系删除
■来源:北京新闻综合BRTV新闻(记者:杨洁)、北京日报
■本号法律顾问:北京市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微信:jwbei2
======= 丰台人的邻友圈!=======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