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患者求医心切,将自制“三无”药粉售往全国各地,非法获利百万余元。一纸所谓“民间秘方”牵出怎样的假药生意?
将田间野草晒干磨粉,加入从药店购买的消炎药、止疼片等西药磨成的粉末,混合包装后便销往全国各地。一个“三无野药”就这样摇身一变成了所谓的“追风活血散”。这是最近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当地回访时,提到的一个真实案例。
近年来
制售假药犯罪案件频发
呈现跨区域、网络化新态势
怎么去整治这些或
将危及人命的所谓“民间秘方”呢?
来看记者的报道↓
甘肃白银的一位市民举报,他经熟人介绍于远在江苏徐州的“谢大夫”处,通过微信转账220元购买了一包药。几天后,他收到一份快递,里面包有100份小包装白色粉末。
没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准文号等信息,连成分都没有标注,收到药后,这位市民怀疑是假药,便带着药到公安机关报了案。
经过专业机构检测鉴定,药品中含有“吡罗昔康”成分,它属于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保健品、普通药品中添加的化学成分,开发含“吡罗昔康”的复方制剂,必须经过国家药监部门的审批。
根据相关法规,“民间秘方追风活血散”符合“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情形,为假药。2023年4月,公安机关决定对该案立案侦查。侦查人员顺着快递信息发现,销售这些假药的谢某某,是安徽宿州某镇一名普通村民,没有执业医师证书,却售卖“野药”多年。
根据谢某某的微信账单交易明细,谢某某累计收取上述766人的转账共100余万元。
据介绍,谢某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其不仅自己售卖,还积极寻找下家二次销售,以提高销量,获取更高收益。结合购药人员证言,可以认定其具有销售假药的主观故意,案件证据足以证明其销售假药的事实。
最终,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02万元;追缴被告人谢某某违法所得100万余元;判处被告人谢某某承担损害赔偿金100万余元。
其他从谢某某处购进“追风活血散”并在当地销售的12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多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案金额达40余万元。
切勿轻易相信“民间秘方”
在购买药品时
一定要认准“国药准字”标识
保障用药安全 ,谨防上当受骗
如何安全购药?
购买国产药要认准“国药准字”批准文号。
进口药则需认准进口药品注册证号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号,对于存疑信息可在国家药监局网站(www.nmpa.gov.cn)进行查询确认。
如果包装上“批准文号”这一项是“健”字号、“消”字号,甚至没有任何批准文号,却声称能治疗疾病,那可不能轻信,很可能是虚假宣传骗人的。
那么对于如今便利的网上购药
又要注意什么呢?
网购药品务必选择正规网上药店,这些合法药店需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在店铺首页显著展示证书编号,建议优先选择管理规范的大型购药平台以保障用药安全。若无法确定药品合法性,可以登录国家药监局网站,通过“药品查询”栏目核验。
来源:“人民网科普”“广东药监”微信公众号综合自央视新闻客户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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