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鹞环保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鹏鹞环保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上述原因,公司将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1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345.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加上此前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但尚待办理回购注销手续的1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355.6万股。
对公司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鹏鹞环保总股本将由75,981.2332万股减少至75,625.6332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75,981.2332万元减少至75,625.6332万元。
债权人相关事项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若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方面,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不同类型债权人还需按要求携带相应身份证明文件等。申报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天内,申报登记地点为宜兴市高塍镇赛特大道25号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是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为0510 - 88560335,邮箱为dsb@penyao.com.cn 。申报方式上,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且需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