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华北电力大学2014年继续通过自主选拔录取方式,在全国范围内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2014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一、领导机构
华北电力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二、招生形式
鉴于我校“一所大学、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华北电力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分别报名,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统一命题,在同一时间分别组织考试、分别选拔、分别录取,两地测试成绩不能互认、认定结果不能互认。
三、招生范围
面向全国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保定校区海南、上海、西藏无文科计划)。
四、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可报考我校:
理科考生:
1、高中阶段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联赛或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获得省二等奖(含)以上者;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二等奖(含)以上者;高中阶段拥有专利者(已受理但未正式取得专利证书的除外);
2、高中阶段具有与我校理工类专业相关的学科特长或创新与实践能力,且高中阶段学习成绩排名在年级前10%者。
文科考生:
1、高中阶段在人文学科、语言等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
2、高中阶段具有与我校文史类专业相关的学科特长或创新与实践能力,且高中阶段学习成绩排名在年级前10%者;
3、具有保送资格的外国语学校的学生。
五、招生专业及优惠政策
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专业名称、开设地点、名额分配及优惠政策如下表所示,考生最多只能报考两个专业。
类别 |
招生专业名称 |
开设地点 |
录取人数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的百分比 |
优惠政策 | |
北京 |
保定 | ||||
A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 |
√ |
5% |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1:1模拟投档线以上即可被录取到其入选专业。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 |
√ |
7% | ||
自动化 |
√ |
√ |
7% |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 |
10% | |||
核工程与核技术 |
√ |
10% | |||
机械工程(输电线路工程) |
√ |
10% | |||
通信工程 |
√ |
√ |
10% | ||
会计学(文史类) |
√ |
√ |
10% | ||
B类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
10% |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1:1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满分750分为标准)以上(但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即可被录取到其入选专业。 | |
工程管理 |
√ |
10%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
√ |
15% | ||
环境工程 |
√ |
15% |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 |
√ |
15% | ||
法学(文史类) |
√ |
√ |
15% | ||
英语(文史类) |
√ |
√ |
15% |
六、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
学校成立初审专家组对报名人申请材料(含网上报名材料和书面材料,缺一不可)进行审核,并择优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
2、测试
2014年华北电力大学(含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合作开展测试。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并参加该校组织的测试。测试的形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共同命题、统一阅卷;面试由各方自行组织,互派面试专家。
笔试命题范围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各考试科目权重相同。理科笔试科目为数学和物理,文科笔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
学校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通过初审的考生不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资格。
3、确定入选名单
学校根据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考生报考专业择优提出候选人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专业及录取优惠分值,经学校公示后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完成后,学校将给考生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寄送《华北电力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资格认定书》。
七、志愿填报
1. 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根据各省级招办的要求填报自主选拔录取志愿表或志愿栏,且须将入选专业填报为第1专业志愿,否则视为放弃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2. 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志愿填报信息通过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或保定校区招生信息网进行确认。
八、录取办法
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相应条件且身体符合所报考专业要求,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予以投档,并按照其入选专业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