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郑州一名35岁的母亲李芳(化名)因长期代购一款名为氯巴占的药物,用于孩子的罕见病治疗,被警方以涉嫌“走私、运输、贩卖毒品罪”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毒贩母亲”的故事一经曝光引发网友热议。据了解,氯巴占属于长效的苯二氮卓类药物,可作为抗癫痫治疗的辅助用药。氯巴占由灵北制药公司研发,最早于1970年在澳大利亚获批上市,目前,其在超过100个国家被用作抗癫痫药物。数据显示,服药之后,有一半以上的患者癫痫发作频率降幅超过了50%。但在中国,氯巴占属于二类精神药品,被包含在刑法规定的“毒品”范畴中,并无进口许可。事实上,氯巴占属于苯二氮卓类药物家族,有滥用、误用和成瘾的风险,这可能导致用药过量或死亡。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在2017年的一份《关于印发〈100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依赖性折算表〉的通知》中指出,1克氯巴占,相当于0.1毫克海洛因。
11月23日,河南省中牟县检察院向李芳出具“不起诉理由说明书”。文中提到,考虑到其“为子女治病诱发犯罪”,且情节轻微,检方做出不起诉决定。但李芳对判决结果并不认同,目前正在准备申诉的相关材料。李芳表示,除氯巴占之外,国内买不到的其他药品也会通过代购来购买。对于这些罕见病患者及其家属来说,并不稳定的“代购”是主要购药渠道。转寄包裹是出于病友群体之间的互帮互助,并未从中谋利,氯巴占也仅用作孩子的治疗药物。
对此,相关专家建议,虽然不了解法律规定并不是逃避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的理由。但社会也应当给与罕见疾病患者需求更多关注。从立法和制度两方面入手,建立一个兜底性的绿色通道采购机制,由政府出面进行采购,然后按照合理的价格销售给罕见病患者,解决药物可及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