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认清洗钱套路,远离洗钱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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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个重要而常常被忽视的主题——洗钱。前段时间爆火的电影《孤注一掷》里面就揭露了境外网络诈骗工厂收到大额转账后快速洗钱的全过程,让观众直观地感受到了“钱被骗了就很难再追回来”的现实问题。
洗钱这个词虽然听上去很神秘,好像是电影里才会出现的桥段,但其实不然,它离我们也挺近的,而且手段还日新月异,纷繁复杂,令人防不甚防,一不小心就上当受骗。怎么说?下面一起来说说吧。
洗钱究竟是什么?
洗钱是一种通过合法手段掩饰非法资金来源的行为。通俗点讲,就是给赃款一个合法的名分,犯罪分子通过一系列复杂的交易,将非法获得的资金变得难以追踪,使其看起来像是合法资金,这种行为的目的是掩盖犯罪行为,以规避法律的制裁。目前市面上,洗钱的方式不断翻新,洗钱组织也越来越专业化,洗钱活动日益复杂,隐蔽性越来越高,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认清洗钱套路,拒绝高利诱惑,远离洗钱活动。
洗钱到底是怎么洗的?
首先,犯罪分子会购买大量的身份证和银行卡。银行卡是线上交易洗钱的重要工具,不法分子会通过大量银行卡搭建账户通路,为后续分流资金做准备。
其次,开通网上银行分组转账。为了防止骗到手的钱被银行冻结,赃款得马上转移,于是会给之前购买的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以提高到账速度。此时,他们会选择一个信用状况良好的优质账户作为一级账户,将赃款转入一级账户,随后会立刻分散到二级账户,再由二级账户层层转移,最终一笔巨款会分散到上百个账户中,而每个账户中仅存放少量的资金。这样一通操作下来,资金的源头变得难以追踪。
然后,分点取钱。由于银行每日提现有额度限制,犯罪分子会将魔抓伸向全国各地,这一环节中,路人往往是最容易受骗的,他们会谎称自己有笔钱需要提现,但是自己有事情忙不开,麻烦路人去跑腿取钱,并给出跑腿费,部分路人或出于好心或出于贪小利而上当。
最后,赃款合法化,给骗来的钱一个合法的名分。近年来,犯罪分子洗钱的手段层出不穷,且越来越高明,下面给大家好好捋捋洗钱的主要手法:
①与正常收入相混合、转移至境外。比如开个实体店,并营造出一种生意不错的景象,假装这笔钱是通过合法经营所得。或者通过国际间的金融体系进行交易,利用国际金融中心、离岸账户等,将这笔钱转移至境外,以增加追踪难度。
②利用网络游戏洗钱。举个例子。游戏玩家想以更优惠的方式给游戏充值,便在网络上找到伪装成游戏币卖家的洗钱者,以打折的方式给游戏充值,而此时,洗钱者往往以优惠力度较大游戏充值到账慢为由,告知游戏玩家需等待,这期间洗钱者会将前期已分散化的资金充值为游戏币,再为游戏玩家充值,此时玩家付款给洗钱者的资金便成为合法收入。
③通过艺术品洗钱。比如,洗钱者用赃款以市场价购买艺术品、古董等,进而将艺术品和古董通过拍卖商、经纪人进行拍卖,而这些商品的价值相对主观,难以准确估值,有助于掩盖资金来源。另外,根据国内拍卖行业现行规定,竞拍者参与竞拍前需要缴纳一定保证金,若最终未成交,拍卖商将退还保证金,这也成为一个可钻的空子,他们将资金转至拍卖企业对公账户作为保证金,但在竞拍环节故意不出价,最终要求拍卖机构全额退还保证金,此时他们会要求采用现金的方式退还,甚至要求转移至第三方账户,以躲避监管。
④通过金融诈骗洗钱。有一些洗钱者会以虚构的高收益投资项目为幌子,进行投资项目虚假宣传,承诺迅速丰厚的回报,诱惑投资人投入大量资金,进而将犯罪所得通过转账、取现、投资等方式进行清洗,以掩饰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
⑤虚拟币跑分兼职。洗钱者在网上发布“躺着赚钱,日进千元”等诱惑性兼职,声称只是借用一下银行卡账户、微信或支付宝收款码、虚拟货币账户等,并用一些“蝇头小利”吸引用户参与,然后将犯罪所得资金转入用户的银行卡,用户收到“黑钱”之后,在交易所内购买同等金额的虚拟货至指定的账户,然后由负责变现的团伙,在交易所或钱包交易出售进行套现,最终将资金转移到境外或地下钱庄,以混淆资金流向。
这期间,用户看似能轻松获得佣金,但是背后为犯罪分子提供了结算账户,不仅成为了犯罪分子的洗钱工具,还会涉嫌构成违法犯罪。所以大家一定要警惕“虚拟货币”跑分兼职陷阱,用手机躺着赚钱的心不可取,出借银行卡账户的行为更不可取。
如何保护自己,远离洗钱?
面对花样繁多的洗钱手法,保护自己,远离洗钱,需要我们做好以下几点:
①提高警惕心与识别能力,拒绝高利诱惑。
铭记“天上不会掉馅饼”,所谓的高额回报可能会误入洗钱陷阱。对于那些通过夸大宣传、虚构业绩的项目要格外警惕,合法的投资机构通常会提供详细的信息和实际的业绩数据,在做出决策之前,要核实投资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公司的背景、经营状况、注册情况等,谨慎对待没有明确信息来源的投资项目,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可靠性,不要被过高的回报所迷惑。
②拒绝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刑法》第312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以其他方法掩饰和隐瞒的,构成犯罪。通过各种方式提现是犯罪分子最常采用的洗钱手法之一,所以我们要擦亮眼睛,不为一点“蝇头小利”,不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或公司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拒绝成为违法犯罪人员的“帮凶”。
③不随意出借身份证件、金融账号。
根据我国《刑法》第191条的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通过转账或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或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构成洗钱罪。
出于人情的考虑,我们可能会在熟人要求借用身份证时没有拒绝,但是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可能被他借用我们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无形中可能协助了他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不仅损害了自己的诚信状况,还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而金融账户不仅是我们进行金融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调查的重要途径,所以大家谨记不要随意出借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金融账户等。
总的来说,洗钱行为不仅会侵害我们的切身利益,而且扰乱了金融系统的正常运作,大家应加强防范意识,避免随意分享个人信息,保护好自己的账户和身份信息,防止成为洗钱者的目标。一旦发现可疑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自觉维护健康稳定的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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