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寅恪先生研究古史,善于从民族和文化的角度着眼,并一再告诫治史者:“此点为治吾国中古史最要关键,若不明乎此,必致无谓之纠纷。”有的学者甚至称“他的史学体系是民族文化史,他眼中的中古史也就是民族的融合、文化的交流”,而“胡化说”是这一史学理念的体现。
早在1940年,陈寅恪先生在《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就胡化、汉化等问题进行了论述,指出胡化、汉化问题实际上是胡汉文化的对立,判别胡人和汉人是以所受文化,而不以种族和血统为依据。紧接着,1942年陈寅恪先生在《唐代政治史述论稿》的上篇《统治阶级之氏族及其升降》中对此又作了系统的论证。他在分析中央与河朔集团关系时,指出河朔地区与中央存在着严重的文化对立。由此得出结论:“唐代安史乱后之世局,凡河朔及其它藩镇与中央之问题,其核心实属种族文化之关系也。”还以大量史料证明了河朔地区在安史之乱以后存在严重的胡化现象,并分析了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
整个史学研究是围绕一个中心写作的,即胡化,我们称之为胡化说。这一学说在学术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以至于国内外学者研究隋唐史多提及此说。尽管学术界对这一学说贬褒并存,但是对其由来分歧不大。《剑桥中国隋唐史》称陈寅恪的“胡化”观念带有“高度主观性”,显然将这一学说视作陈寅恪独创。其他治史者也认为此学说出自陈寅恪独创,如有学者称“关于‘种族与文化’,陈寅恪发凡创见,论之颇多”,而这也是陈寅恪学术观点中研究者们援引最多者之一。陈其泰也说,陈寅恪的这一学说是从繁多的唐代文集中发掘出来的。陈其泰在后来的文章中又做了补充,称这一学说是陈寅恪受了西方史坛“民族-文化”观念的影响,甚至将之追述到春秋公羊历史哲学对他的影响。
然而,笔者在检索文献时,发现宋代史家对于安史之乱以后河朔胡化问题已经有了清醒的认识。陈寅恪的这一学说很大程度上取自宋贤史家的观点。除此以外,唐代人对于胡化这种现象感触也很深。因而笔者力求从唐宋人对这一现象的认识出发,重新探求陈寅恪“胡化说”的由来。
一、宋贤史家对唐后期河朔地区胡化现象的认识
史学发展到宋代有了质的飞跃,陈寅恪就非常佩服宋代史学:“宋贤史学,古今罕匹”,“中国史学,莫盛于宋”。对于宋代的学者,他尤为推崇司马光,认为他治学态度谨严,方法缜密,称颂《资治通鉴》体大思精。
就在这部备受陈寅恪先生高度评价的《资治通鉴》中,有许多关于河朔地区将领族属的记载。如:玄宗开元二十四年条:“安禄山者,本营州杂胡”;肃宗乾元元载条:“高丽人李怀玉为裨将,杀玄志之子,推侯希逸为平卢节度使。希逸之母,怀玉姑也,故怀玉立之”;代宗大历九年条:“(宝臣使高阳军使张)孝忠,本奚也。”“李忠臣裨将李重倩,重倩本奚人”;穆宗长庆二年条:“(田布牙将史)宪诚之先,奚人也”;穆宗长庆元年条:“河朔都知兵马使王庭凑,本回鹘阿布思之种也”;僖宗乾符二年条:“卢龙节度使张公素大将李茂勋,本回鹘阿布思之族”,等等。透过这些记载,我们可以看出河朔地区的将领多是胡人。
对河朔将士的记载,引人注目的是对其习性的描述。《资治通鉴》德宗贞元十五年条:“董晋薨,长源知留后,扬言曰:‘将士驰慢日久,当以法齐之耳!’”贞元十六年条:“宣武自刘玄佐薨,凡五作乱,士卒益骄纵,轻其主帅……”穆宗长庆元年条:“河朔军士不贯受杖,不服。”这里描述的均是士卒骄纵犯法、作乱叛逆、强悍难治的胡人作风。这一点,司马光是有感触的。
同时,司马光注意到河朔将士文化素质普遍低下,如《资治通鉴》穆宗长庆元年条:“(河朔节度使弘靖)谓军士曰:‘今天下太平,汝曹能挽两石弓,不若识一丁字?’由是军中人人怨怒。”
不仅如此,下面的记载更加耐人寻味,如《资治通鉴》宪宗元和十四年,河朔地区“沂、海、兖、密观察使王遂,本钱谷使,性狷急,无远识时军府草创,人情未安,遂专以严酷为治,所用杖绝大于常行者,每骂将卒辄曰:‘反虏’”,又如河朔节度使弘靖“数以反虏诟责”,王遂和弘靖均非本地人,这似乎也说明河朔人在外地人眼里是善于叛乱的胡人之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