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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防预付卡“坑人” 个体户发卡也应备个案(图))
制图/郑萌
河南商报记者 王艳艳 崔文 程时培
怎么监管预付卡,有关部门其实早已做出相应规定。为加强商业预付卡的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资金风险,2012年,商务部出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
这个办法出台后,各地商务部门加大对大型企业法人发卡行为的备案监管,但对于“卡跑跑”纠纷多发的个体工商户预付卡,并无明确规范。
【措施】
设资金存管制度
发卡企业不能随便“跑路”
2012年8月,商务部曾发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我省也于2012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
办法规定,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适用该办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单用途卡监督管理工作。
发卡企业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在当地商务部门办理备案。
该办法的实施,可以说对预付卡进行了严格管理,比如:单张不记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限额为1000元,即1000元以上需登记实名。
同时,提出20%~40%的资金存管制度,在企业因经营不善而倒闭时,银行保管的资金将会发挥作用,对受害的消费者提供资金赔偿。
河南商报记者从省商务厅了解到,截至目前,全省已有514家(郑州市170多家)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完成备案。其中集团、品牌发卡企业10家,规模发卡企业214家,其他发卡企业290家,共涉及发卡网点近2000个。2015年,我省在全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绩效考评中位居第三。
省商务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实施3年来,省商务厅先后下发多个文件,开展预付卡备案和检查工作,对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严格按照办法规定进行处罚,并通过媒体曝光。
【遗憾】
个体户“跑路”重灾区无人监管
河南商报记者通过梳理郑州市近年来发生的预付卡商家“跑路”事件,发现“跑路”的市场主体里,几乎没有已经在商务系统备案的大型企业。
而带给消费者损失的“跑路”重灾区,比如健身、洗浴、洗车、美容美发、擦鞋等个体工商户,本身就不是办法规定内的法人企业,更谈不上去主动备案了。
虽然对发售预付卡的个体工商户“跑路”的投诉和反映层出不穷,但郑州市商务部门在受访时表示,商务部门只对有企业法人的大型企业有监管权力,个体经营者不在其监管范围内。“没有执法依据,我们监管就属于越权。”郑州市商务局一名负责人说。
就拿郑州市民王女士办的美容卡为例,商家“跑路”后,她首先拨打了消费者协会的电话,对方称,因为已没经营者,也没正常经营,已无法通过投诉来维权了。
后来她又联系工商部门,对方表示,“消费者购买商家的预付卡,实际已达成一种合同关系,在商家经营时消费者如果被侵权,可向工商部门投诉,进而协调。”但只要商家关门或“跑路”,经营行为停止,工商部门就无权参与,建议她找商务部门。
但商务部门表示,该美容店并不是备案企业,也无权监管。想知道是否是备案企业,消费者可上网通过“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输入企业名称查询。
“虽然没有明文规定谁来管,但现在既然那么多市场主体纷纷发卡都已经成了事实,难道还不应该有人出来管一管?”王女士建议,可出台相应的地方条例进行监管。
【呼吁】
发卡备案主体
应包括个体户
有专家呼吁扩大需要在商务部门备案的发卡主体范围。专家称,商务部的办法要求的备案对象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而并不包括个体户,但这样的备案目前看来并没有起到完全杜绝风险的应有作用。
在采访中,很多消费者也希望相关部门更够将日常生活中更大众更常有的预付卡纳入监管范围。
而对于监管中部门之间来回推的情况,郑州市工商局外资处处长黄琪建议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加强合作。
黄琪说,“企业如果有违法行为,在工商部门的信用系统中也应公示。”她表示,工商部门欢迎商务部门因预付卡问题处罚相关企业后,将相关信息提供给工商部门。
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加强与各级监察、财政、公安、人民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完善监管合作机制,强化监管合力的措施,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确保预付卡管理工作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声音】
预付卡维权要注意啥细节
律师这样说
一旦发生商家“跑路”现象,消费者怎么办?
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王胜利律师表示,如果办理“预付费式”的“会员卡”时,消费者和商家签订的有合同,那么出了问题就按合同的约定处理;如果消费者和商家没签订合同,那么出了问题,消费者可按有关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王胜利提醒消费者注意“办卡须知”,如果里面有“余额不退”这一条,请注意,这属于格式条款,在人民法院是被认定无效的。另外,通常消费者手里拿的“预付费式”的“会员卡”上都有“本卡的最终解释权归某某店所有”,消费者一定不要被这句话所迷惑,图省事而放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这句话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
【提醒】
想办卡要注意这些
郑州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慎重选择“预付费式”消费方式,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慎选择。办卡时要通过多种途径了解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和市场信誉等相关信息,对其经营规模、经营环境多作考察,不要冲动性消费。
二、忌冲动。在办理“预付费式”消费卡时,不要一次性办理金额过大,应考虑自己实际需求,量需而行。
三、慎约定。办卡时,对于商家的服务承诺最好以书面形式约定,尤其应明确预付卡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限、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条款,以便维权有据。如遇到不公平的格式合同,不要盲目顺从,要敢于说“不”,以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四、要留存。消费者一定要注意保留好消费票据和服务承诺等书面证据,一旦权益受损,及时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