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微访谈】马春晓:检察院里的“授课专家”)
【微访谈】马春晓:检察院里的“授课专家”
着便装俨然是个“教书匠”
马春晓,1986年5月出生,2011年8月考入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在反贪、侦监、公诉部门工作。2015年被评为江苏省检察机关检察研究专门型人才,讲授的课程《非法经营罪的规范阐释和司法适用》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品课程,先后被淮安市人民检察院记三等功4次。2015年被评为淮安市检察机关优秀青年干警,淮安市“十佳”公诉人,2016年获得全省“优秀公诉人”称号。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江苏检察网:首先,近期全省上下正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作为一名基层办案检察官你是如何学习的?又有哪些感悟?
马春晓:林东茂先生写过这么一段话:“刑法是一门恶的学问,这学问用的都是恶的语言,处理的都是恶的因缘,接触多了,如果少了一些法律以外的自省,会被这门学问反过来影响自己的人格。”作为苏北基层一线办案检察官,我想,要在接触大量负面信息的办案工作中保持清醒,避免被“恶”所同化,需要经常反思自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于我们直接从事司法办案而言,是一次筑牢思想根基、锤炼政治品格的好机会。在这次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中,我会好好的重温党章,牢记入党誓言,对照做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坚守检察官职业道德,严格司法办案,让群众在我们所办的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还要加强自己的政治理论、法律业务再学习再提高,努力做一名廉洁、善良、规范、真诚的人。
江苏检察网:你为什么选择从事检察工作?在你心中一名优秀的公诉人是什么样的?
马春晓:在我看来,一名优秀的公诉人应该从容地游走于专业理论和司法实务的两端。现在,公诉工作的要求越来越规范化、精细化,这对每一名公诉人的办案能力和知识水平都是新的挑战。公诉人应当不断进行理论业务学习,并不断提升自身证据审查、语言表达、询问讯问、公诉说理等办案能力,这样才能做好公诉本职工作。
江苏检察网:成为一名公诉人后,您所办理的印象最深刻的案件是什么?
马春晓:印象深刻的案子往往特别小。比如在2013年,我办理了一起外国人盗窃案,事实其实比较简单,龙某在浴室休息室看到他人的一只手机,一时起意拿在手中,被失主察觉后,龙某随即将手机锁入衣柜并匆匆离开,在门口被保安拦下。经鉴定该手机价值2100元,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将龙某移送检察机关。当我审查后发现,基本事实没有太多问题,但公安机关对本案的犯罪形态缺乏认真考虑。
在这起案件中,龙某在拿到手机后,失主随即发现并追了过来,龙某本想离开浴室,情急之下将手机放在衣柜中,最后被发现,结合特定的场景,龙某自始至终都对该手机未形成稳定控制关系,未实际占有该财物,因此,应当认定为盗窃犯罪未遂。
这个案子让我意识到,小案子也有大法理。虽然是一个不起眼的普通盗窃案,但是涉及到刑法理论上对“占有”、“犯罪形态”等理论的正确认识。每一个刑事案件无论大小,都关系到犯罪嫌疑人的一生,对案件准确定性和处理,不仅是对事实法律的尊重,更是对每一个个体权利的尊重。
江苏检察网:既然谈到了法理,听说你开发和讲授的课程《非法经营罪的规范阐释和司法适用》在去年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品课程,也受邀在省检察院讲课,这个课题是怎样形成的?
马春晓:这个课题来自于我的业务工作实践。因为我具备一定的经济知识背景,领导便给我交办了一系列非法经营案件。非法经营罪在学理上本身就是热点问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通过查阅文献,发现了非法经营罪在理论上存在着很多问题需要厘清,在实践中也有着更多的问题需要规范,于是我便开始思考和设计这个课题。我查阅了大量的理论文献和司法案例,逐步研究分析,又在全市的公诉课堂上试讲了几次,在讲课的过程中不断完善和深化。
课程在全省获奖后,导师孙国祥教授给我提出了指导意见,希望我能运用最新的刑法理论进一步讲解。通过这两年的学习,我已经逐渐能够运用德日刑法教义学的理论和经济刑法最新相关理论讲解这个课程。今年4月,我有幸在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实务培训班上用最新的理论讲授这门课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了这项课题,我前前后后准备了近两年的时间,每一次讲课都会有新的理解和发现。在这个过程中,我最大的体会便是学海无涯,学无止境。
“检察院里专家”马春晓
江苏检察网:听说你经常给大家授课,被大家称为“检察院里的专家”,那么你是怎样一步一步成为“专家”的呢?这对现在的工作和生活上带来了哪些变化?
马春晓:这得从我读研的时候说起,那时候导师有意让我参加学术研讨会,锻炼我的学术能力,我便喜欢上了那种思维碰撞的感觉,并将做研究、写调研的习惯带到了工作中。检察业务工作给了我实践理论知识的机会,能够学以致用、解决实际问题让我很有成就感。
为了锻炼青年干警的综合素质能力,我们淮安市院设立了公诉讲堂,每个季度举办一次,大家轮流上台授课。有一次领导安排我给大家讲授经济案件的办理,我便结合手头的案件和当时正在写的文章做了一次讲座。讲课结束后有不少同事和我交流观点、碰撞思维,这让我有了当初参加研讨会的感觉。我开始重视和珍惜每一次讲课的机会,更加充分和系统地准备材料、提炼观点,就这样,我渐渐地走上讲课之路。后来,我有幸参加了省院组织的检察系统兼职教师培训和精品课程比赛,接受了更加系统和专业的训练,让我有意识并更有能力将调研的文章转化成授课的讲稿,学会与他人分享自己的观点,并在与他人观点的碰撞中不断地完善。
俗话说,教学相长。讲课经验的积累让我在工作中更加具有问题意识,办理经济类案件时,我会下意识地思考如何运用理论来解释办案中发现的问题,然后从某一个小问题扩大到整个类型的问题,通过系统化的梳理和类型化的分析,形成方案和讲稿。运用理论解释实际问题之后,我越来越相信理论的力量。
爱读书的马春晓
江苏检察网:据你的同事介绍,你是一个非常爱看书的人,讨论案件时理论功底非常扎实。你是如何在繁重的工作中做到坚持读书学习的?
马春晓:公诉工作节奏紧张,强度很大,遇到办理重大案件,我基本上都是长时间的加班和投入,不断提高阅读卷宗的能力,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工作压力特别大的时候,我会在工作之余看看书,换换思维,然后再回到办案中去。我在去年办理了一件省院交办的某副厅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这件案子案情重大复杂,卷宗多,证据广,时间紧,任务重,我连续加班了一个多月,终于顺利完成阅卷审查和提审工作,撰写阅卷笔录和审查报告10万余字,保证了该案高质量地快速办理。
工作以后不比在学校,没有专门的时间用来看书,只能立足于工作,珍惜每一点碎片化的时间学习。我从读研以来就一直很喜欢经济刑法这个专业,虽然受过相对系统的学术训练,但我渴望阅读更多的书籍,以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这几年,我阅读的书籍基本都是经济刑法以及德日刑法教义学的经典论著。为了保持阅读的习惯,我要求自己每天睡前看书两到三个小时,还规定自己必须在一定时间内读完一本书,这样倒逼自己减少娱乐的时间,提高时间的利用效率。
学习和工作是互相促进的过程,随着学习的深入,工作中一些想不明白的问题也就渐渐想通了,这种豁然开朗的满足感吸引着我继续学下去,乐此不疲。就这样以点带面,积少成多。这几年,我购买、阅读了数百本书籍,也在不断打磨中撰写了一些调研成果,被最高检和省院采用,算是我在读书中的小小收获。
资料图来源于网络
江苏检察网:可以给读者们推荐一些书吗?
马春晓:因为长期学习和工作的缘故,我看的书主要集中在刑法学和经济刑法领域。最近,清华大学劳东燕教授撰写了一份刑法学研究生推荐书单(2016版),涵盖了当前刑法学基础知识学习的大部分书籍,我强烈推荐。在经济刑法方面,我推荐孙国祥教授的《贿赂犯罪的学说与案解》,无论是从事研究理论还是实务工作,认真阅读这本书,都会受益匪浅。 (特别感谢 张珍 对本文的支持)
(原标题:【微访谈】马春晓:检察院里的“授课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