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办案一线 | 失地农民保障金少到账了50元————要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今年4月,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退地农民陈某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反映,每月应发放给他的650元失地农民保障金已连续两个月少到账50元。经工作人员查询,陈某在系统内的“人员状态”已被变更为“已死亡”。其保障金连续4个月均由天宁经济开发区招商局招商助理高某某的个人账户转账发放。
收到该问题线索,天宁区纪委监委立即成立核查组开展初核。核查组走访发现,2020年,高某某将骑了多年的电瓶车换成了豪华品牌越野车,支出明显超过其收入水平。随后,核查组调取、比对开发区发放保障金情况与高某某个人银行账户明细,发现其单位账户多次向高某某的个人账户打款且数额巨大,高某某涉嫌贪污犯罪。经报常州市监委批准,天宁区监委对高某某立案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陈某的保障金从我个人账户发放,是因为系统坏了,我只能把钱打到我个人账户,再给陈某发钱。”
“我家里开企业,经济条件这么好,没必要去贪污公款。”面对调查人员的讯问,高某某企图将原因推脱为系统故障,其本人没有套取的故意来蒙混过关。
事实上,高某某的侥幸源于对岗位工作的熟悉。自2019年起,他便负责开发区退失地农民保障金发放工作,资格审核、金额计算、财务发放等整个环节全部由他经手,单位也仅有他一人了解保障金发放系统的运行机制,其利用精通系统的优势,早已将单机版系统内外原始数据篡改。
“系统没有问题,可以正常发放。”调查组紧急从外地邀请保障金系统的工程师对系统进行反复测试后得出了结论。
调查组对高某某收支明细进行细致梳理,发现高某某并无收到亲属大额资助等合法的资金来源渠道。
已经证实高某某说的是假话,但套取手段是怎样的?高某某已经删除了电脑上所有的相关材料,调查组只能把焦点集中到保障系统的数据上。
“系统操作复杂,要按照三个年龄段区分发放金额,并要根据人社系统数据不断更新发放信息,保障对象单月就有6000多人,每次篡改其中一两条信息,很难被发现。”系统工程师指出了问题难点。
“那就逐个摸排,逐条数据核对。”调查组连夜组织人员对6000余名保障对象年龄、就业、退休、死亡信息一一核对,厘清正常发放人员名单和金额。在调查组的扎实工作下,高某某的贪污手法逐一被还原,他竟然将陈某等18名村民在民政系统中登记为死亡,并向财政申请发放一次性退地保障清退金总计130余万元,该笔资金全部转入其个人银行账户,再由他定期向陈某等人转账。由于操作失误,导致陈某连续两个月少到账50元钱。此外,他还使用替换发放人员姓名、虚构领取人员数字、系统内外两次发放等十余种手段虚构发放信息,先后20余次套取并侵吞退失地保障金。经统计,高某某贪污金额共计160余万元。
“保障金发放是高某某一人经办,除了贪污问题,是否可能存在错发保障金的情况呢?”调查人员提出了新的质疑。
经调查组集体商议,决定将高某某在该岗位2年多来经手的15万条发放数据与人社系统的人员信息进行逐一核对,从保障金底数、人数、金额方面进行全面的核算清查。经过调查组7名工作人员近一个月的反复核对和数值修正,最终又发现高某某错发、多发保障金60余万元。
“在真数据里做假,为了保证总数平衡,高某某只能导出来一部分真数据。导出来的这部分数据,他又只能逐个手动操作,所以导致大量出错。”调查人员说。
2021年7月,天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照规定与高某某解除劳动合同。11月29日,天宁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高某某犯贪污罪、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2万元。(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 万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