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爱踢球,爱踢野球,从中学一路踢到了中年,脚指甲曾为此染红过,然后又变成了可耻的铅灰色,夏天都没法穿凉拖鞋。右眼角的那一道疤,蚯蚓形状,争头球顶的,没顶着球,球门框倒顶得一颤。去医院皮上缝十针,肉里缝十针,针走起来线也跟着走,最后针和线一起在皮肉里膨胀,燃烧,那感觉一辈子忘不了。
1994 年世界杯,我家那台黑白电视只能收到两个频道,不跳的是中央一台,跳的是省台,所以我一场球也没看成。倒是我爸每天带回一份省里的报纸,体育版有图,有文,有专栏,被谈论最多的当然是意大利人罗伯特·巴乔——“一个让我爱上足球的名字”、“用灵魂与球共舞的忧郁剑客”——类似文风的专栏标题,让年少的我一度以为职业足球是一种跟偶像剧差不多的玩意儿。
上了大学,读巴乔的自传《天上的门》,才知道他在1984年一场意甲联赛中撞折了右腿关节骨,被他自己形容为“感觉像一把刀子插进腿里”,医生用电钻在他的胫骨上钻孔,用手术刀割断肌腱,再通过胫骨上的孔洞拉紧,最后连缝二百二十针固定。此后,巴乔的职业生涯——包括被省报的专栏作家们评为“用灵魂与球共舞”的1994年世界杯——都是用一条半腿舞完的。所以,这算是职业足球的本相么?
1998 年法国世界杯,家里买了立式彩电,能影影绰绰从隔壁邻居家收到中央五台。那时我读高二,家里防我看球甚于防贼。在巴西淘汰荷兰那场比赛的第二天早上,父亲打开电视,发现频道虽留在了中央一台,音量却是静默的,才明白我半夜偷偷看完球,从央五调回央一,忘了归复音量。父亲当下把遥控器锁进了柜子,余下的淘汰赛,我只能靠学校小卖店的电视回放解馋。
决赛已是暑假。凌晨,父亲叫醒我,问我看不看球。我摇头,因为不想让他发现自己的晨勃。被窝里熬了一会儿,还是弓腰起来去看了,跟他坐在同一张沙发上。那天隔壁的信号格外强,我家彩电格外清晰,闭幕式上跳舞的女模特们的薄纱裙也格外透明,跟没穿差不多。父亲保持着沉默,我先挺不住了,嘟囔一声“太困”,落荒而逃。再从被窝儿爬起来,尚未秃顶的齐达内已顶进两个球了。
2
初中时校门口常堵着几个混混,要钱,要烟,我也被他们堵过。正哆嗦着,走过来一个同学,跟混混们谈笑几句,就让我回家了。这位同学叫强强,一口四环素牙,一头遮眼中分,十六开的历史课本里夹着一柄刀,土黄色的军挎被撑得四四方方。
有一次我蹲在教学楼的墙脚,听他讲打群架时刀的用法:不能捅,不能砍,会住院,会死人,要一片一片划,杀伤面积大,架势很屌,却只伤皮肉。正说到酣处,操场上滚来一个足球,是初三那帮人踢过来的,叫我们两个初一的捡。强强甩开中分,夹克里掏出三叶甩刀,慢慢捧起那球,一刀一刀戳,戳成一团烂皮,再塞进半块砖头,才笑着扔了回去。那帮初三的怒又不是,走又不是,在操场上对着那团球不球砖不砖的东西发呆。
后来强强打群架,并没有施展那套“一片一片划”的刀法,而是把人捅得露出了肠子。他家里在市场卖菜,为他闯的这大祸赔了个底儿掉。从拘留所里出来,他就不念了。我们再碰见,是在南二道街的菜市场,我穿高中校服,他剪了板儿寸,一个往家里买葱,一个帮家里卖葱,相互装着不认识。
很快,班里又转来一个留中分的,姓林,不背军挎,课本里也不藏刀,下课自己捧着个球出去,颠起来没完。据说他家是市里的,而我们当时对“市里”没什么概念,过后才知道,他那套邮购的尤文图斯队服,还有脚背三道杠的阿迪达斯球鞋,加一起比我们两年的班费还多,我们这才开始明白“市里”意味着什么,便一起叫他“小林子”,跟他踢球混了。
操场上一群初中生追着一个皮球疯跑,与其说是踢球,不如说是以小林子为中心进行的人体布朗运动。初三那年我们搬到四楼,雪天,老师压堂,我哼了几声黄家驹,被罚出教室,隔着走廊窗子,看见小林子在练习任意球。学校的球门没有网,白茫茫的雪中立着一个黑铁框子,再加上一人一球,远看就像一幅抽象而孤独的简笔画。
我的脸贴着窗户,默默数着他的任意球,总共三十脚,一半进了,一半没进。雪越下越大,整个操场一片迷茫,可是他脚内侧搓出的弧线,每一道都清晰无比,散发着诱惑。我忍不住跑下楼,直扑操场,和他轮流罚球守门。雪还没停,我俩都被老师给拎回去了。我的棉鞋湿透了,耳朵冻得又热又胀,再从窗子往下看,操场上的鞋印和皮球画出的轨迹隐没在了雪中。
小林子家在县里有亲戚,是一位开饭馆的朝鲜族大叔,小林子住在他家的三节小楼上。大叔很好客,每次我去,都会招待狗肉年糕辣白菜,盘盘碟碟摆满一桌子。那时的小林子不但喜欢看球,还喜欢画画,更喜欢睡觉,尤文图斯的比赛偏又在后半夜,他就用夏普录像机录下来,中午一边吃饭一边看回放,进球要往回倒,越位也往回倒,一场球往往抻上四五天才能看完。
临近中考,小林子问我能不能搬进小楼住个把月,给我一千块钱,算是陪读。我没拒绝,也没答应,装着糊涂混过中考。全县发大榜,我的名次正数,他的倒数。但高一的重点班上,我和他又成了同学。这样的重逢,让我对“市里”二字又有了新的理解。我对没有答应他陪读这件事感到愧疚,他却笑着送了我一张铅笔素描,尤文图斯的当家10 号皮耶罗,还没画完,好像楼盖到一半,脖子以下是一片小小的方格子。
高中有高考压着,球不敢放开了踢,只能课间十分钟匆匆捅两脚,简直就像野合。小林子却大张旗鼓,班里班外拉起一支球队,自掏腰包租中巴去附近县市踢比赛。赛前大家一起看他录的意甲,赛后吃烤肉喝扎啤,据点便是朝鲜大叔的馆子。他问我去不去,我不说去,也不说不去,又装糊涂混到了高三。
因为会画画,小林子踢球总少不了女生围观。既然有女生看球,男生就更有动力跟他混球踢了。他自己垫上一笔钱,订了十来套尤文图斯队服,谁想上场就按原价买一套,大家自然争先恐后。有人凑不够钱,便找人合买一套,上半场你穿,下半场我穿,井然有序。有人说那些尤文图斯是假货,小林子赚了不少,黑心着呢。但没谁相信这一套,大家都叫他“林老板”了。
林老板当然要穿10号,而且10号底下必须印着大写的“LIN”。LIN和LIN的球队一时风头无二。大雨滂沱,LIN打了一脚侧挂,虽然没进,却惹得一个外班的女生尖叫——她在雨中看了整场比赛,衬衫下的胸罩清晰可见。回家发烧,大病一场,她把这理解成了爱情。
县客运站后面新开的旅馆,能洗浴,能住宿,LIN 开了一间房,在电话里告诉她房间号,还说他带了画笔、颜料和画布。她跟家里撒谎,说晚上住学校的宿舍,结果在房间里等她的却是尤文图斯9 号,ZHANG。
高三下学期,LIN要备考术科,林老板的球队便散伙了。第一次从他嘴里听到“鲁美”,我惊诧莫名,没想到鲁迅先生居然和这号人物联系在一起。好在他最后没去沈阳,而是去了北京的一所艺术学院。球队那十来个人,成绩都很烂,大部分家里条件一般,留校重读。小部分家里有钱,当年走了。至于那个外班的女生,数年后在县里开了一家美容瘦身馆,嫁给了当民警的ZHANG。
高中三年,没人知道LIN 家在市里到底是干嘛的,他自己更讳莫如深。倒是那三节小楼,后来被朝鲜大叔一把火烧了,连同老婆孩子。
我在省城读书,大四那年和小林子联系上了。他说要北上来一趟省城,给他的导师跑一个艺术特长班。于是十月的某个深秋,戴黑框眼镜羊绒围巾的小林子站在我的面前,那一身北京艺术学院范儿跟这座省属院校格格不入。在校门口的“大伟火锅”,就着涮羊肉,他问我毕业想干吗。我说读研吧。
“读研?你丫整个儿一奇爱博士!”他笑着甩京片子,“看没看过库布里克?”
“没看过。”
“那就好好看看《巴里·林登》,随便一个镜头就能上框儿挂到美术馆里。”
那天我们踢了一场球,踢完去大学生浴池蒸桑拿,没想到他脱掉衣服身上会多出那么多肉。他在球场上不怎么跑,有球没球都是原地溜达,所谓大保健球王踢法是也。既是他烟酒太甚,也是过去在球场上甩掉的热量,都找回到了身上,一个卡路里也不少。
3
大学里风靡漫画《灌篮高手》,女生每天聚在篮球场上搜寻她们的樱木花道。我们这帮踢球的身高不占优,不招她们待见。久而久之,班里还在踢球的男生,只剩我和老颓了。
老颓本人就像一个球,脸像,腰更像。可到了场上,我才知道他那传球和意识,绝对是踢核心的料子,就是跑不快,而且兜风。他见谁都一团熟络,在学校里踢了四年球,来一茬大一的,走一拨大四的,最后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喜欢用外脚背撩球的小胖子叫老颓。
院里有院队,队长读大四,看球,打麻将,推四国,宿舍走廊夜夜通宵,一双金鱼眼又鼓又红。他来我们新生寝室招人,一屁股坐我床上,指着膝盖上的疤说,大学四年怎么可以没有一点理想?
“那么啥是理想?”我们惴惴地问。
“踢球啊!给院队踢球就是理想!”
我听了无动于衷,老颓却满脸通红,当下买了院队队服,皇马的黑色客场,一百多块,沾水就掉色,掉成浅灰色就不再掉了。新老队服一起上场,乍看就像两支皇马。
院队每天早晨六点半训练,其实就是大一陪大四的踢小场。大四的总熬夜,体力不好,所以大一的还不能玩儿命踢,必须得让他们赢。让又不能让得太过,太过会被骂一届不如一届。等校里举行比赛,谁主力谁替补和训不训练没有关系,和请没请大四的喝酒很有关系。酒成箱成箱喝,赢球要喝,输球也喝,走廊水房逮哪儿吐哪儿。
球,老颓场场首发,酒,更是顿顿不落,“反恐”“星际”也都跟大四的学会了,在队里混得如日中天,结果一路挂科挂到大四,把自己也挂成了队长,推开新生寝室的门,拍着圆滚滚的肚子说,大学四年怎么可以没有一点理想。
2001年中国队踢世界杯外围赛,老颓场场不落。踢西亚的客场多在半夜,宿舍十点就熄灯了,老颓和几个大四的便把电视电源接到水房的灯上。几个大一的刚被忽悠进院队,买了啤酒鸡爪卤水花生过来伺候。老颓还拆了条红河烟,烟雾缭绕间一时其乐融融。水房电压不稳,屏幕跟着灯一起闪,遇到关键球还断电了。电断了要骂,球断了更骂。
记不得是哪场,中国队被断了个七佛出世,水房便骂得如涅槃重生,连带着摔酒瓶子。第二天要考六级英语,我们寝老三爬起来,问水房能不能小点声,影响他睡觉。
“影响你睡觉?”大四的横了他一眼,“没他妈看见中国队落后呢么?”
六级兹事体大,老三也是狠人,一剪子掐掉了电线。大四的也有酒了,抄起酒瓶就抡,幸亏老颓中间挡着,不然当晚肯定有人住院。
沈阳五里河,中国队提前出线,学校餐厅爆满,满地的啤酒沫子,进了世界杯举校皆欢。老颓又喝多了,居然哭了出来,看得我不知所措。到了2002年的韩日赛场,国足三场小组赛,餐厅又挤满了人。结果呢?国足为同组另外三支球队奉献了九个积分,九粒入球,草草收场。当年爆满的沈阳五里河,据说后来被拆掉了,原因不详。至于老颓,好歹也毕了业,挂的那些科,连他自己也算不清到底花了多少钱才搞定。
2014 年我回国,在省城和老颓联系上了。我们重游校园,发现当年尘土飞扬的操场换成了塑胶假草,只是铁门上挂了铁锁,不让学生进去踢球。老颓有了妻室,隔着铁门,望着绿得很真的假草,问我还在踢么。我点头,问你呢。
“都脂肪肝儿了,”他摇头笑,“早就挂靴了。”
喝了一顿酒,互加了微信,就此再无联系。
4
在厦大读了两年研,上弦场踢了一两百场野球,塑胶草坪铺满了比咖啡豆还细碎的黑胶粒。闷热黏糊的海风,黄昏的太阳像掉在了海里,被越泡越大,海面挂上一层光晕,与球场只隔一条环岛公路,仿佛一个大脚就能把球开进海里。
来上弦场踢的多是厦门本地的中年“阿伯(bèi,闽语)”,个个光着膀子,在夕阳的余晖下泛起古罗马的古铜色。上弦场通常下午五点开始上人,六七点是黄金档,整个大场分成若干小场,四五十口人在上面混踢。八点多日头落尽,人才慢慢退了。我踢完一般会去逛南普陀寺附近的小胡同,有龙岩花生,有大白鲨啤酒,有闽南风味的麻辣烫,不麻不辣不烫,加了很多油而已。小胡同里铺着一块块石板,石板间的缝隙填满了菜叶和污水。我的球鞋里还灌进不少胶粒,倒出来黑黑麻麻的,仿佛是从球场跟回来的一群小蚂蚁。
上弦场的边上总是坐着一个女人,无论天气多热,都长袖长裤戴着竹笠。她的脸一团黑,不知是竹笠的阴影,还是被晒出来的,根本看不清她的模样。她用扁担挑了两大竹筐的矿泉水,盘腿坐在地上。有时球滚过来了,她立刻站起来,一只手摆着臂,一只手捂着竹笠跑去捡,腿的频率很快,姿势就像个孩子。
有一次我没停住球,顺着海风滚到场外,她又以那孩童式的姿势去追。我赶紧跑过去,说大姐我捡吧。
“阿弟呀,要不要买水?”她停住了,笑着看我,闽南口音很重,黝黑的脸上满是皱纹,眼里的期盼让我觉得羞愧。
我掏出十块钱,发现她那两个竹筐装满了全中国所有品牌的矿泉水。她的水卖五块五一瓶,说不好找零钱,不如十块钱卖我两瓶吧。我就付钱拿了一瓶王力宏,一瓶孙燕姿,打开喝一口,像馊了的温水。下次她再帮着捡球,还会问阿弟要不要买水,眼里依旧是期盼,我却不为所动了。后来干脆球也不捡,看着她手捂竹笠,追逐隐没在棕榈树间的皮球。
后来上弦场又多出一个法国老头儿,细高的个子,乱蓬蓬的白发,穿10号齐达内的法国队球衫,胳膊腿晒得漆黑。每次他来到球场,先摆上一圈橙色的橡胶锥,给他的队员们占好场地。那些队员都是本地的聋哑少年,统一穿着黄色的训练背心,由他用哑语指挥,用长腿示范,默默跑圈,默默传球,小圈练抢断,大圈演绎攻防。
刚开始我们这帮踢野球的很不屑,在一旁指指点点。后来看那些少年球员踢对抗练习赛,虽然一个个因沉默而显得文质彬彬,但球感位置感都甩我们好几条街,而且没有拖泥带水的多余动作,我们才服了,私下里叫那法国老头儿齐达内。
训练完毕,齐达内收起橡胶锥,在一旁看我们踢了会儿野球,用英语问能不能加他一个。我们说来呗,都使出了十二分的精神。结果呢?我踢了这么多年球,没见过动作比这位头发花白的齐达内更慢的,没见过拿球比他更稳的,也没见过传球比他更舒服更优雅的。散场后我们问齐达内技术是怎么练的。
“足球可不是技术,”齐达内拢了拢炸向两边、如同孔雀开屏的白发,“足球是一门关于时间与空间的艺术。”
5
读完研去的美国,刚开始时没车,也就无球可踢,因为球场无论室内室外,都在十英里开外。幸好认识了一伙美国人,带头大哥叫吉姆,其实比我年轻好几岁,却非往老里拾掇,所以显得胡子拉碴儿,满脑袋白头发。吉姆开一辆同样老气横秋的雪佛兰,外面刮蹭得不成模样,里头塞满了球鞋球袜狗粮狗毛。每次约完球过来接我,都车速奇快,就差没超前面的警车了。我坐在一股狗腥味儿中问他不用上班么。
“上班?”他变戏法似的在车里摸出一个汉堡包,“上个屌班儿!”
他的汉堡其实藏在驾驶座底下,永远是最便宜也最垃圾的麦当劳芝士堡,吃完抹嘴就上场开踢。以一般美国人的野球水准来说,吉姆的脚法算很棒了,尤其是正脚背射门,大毛腿一抡,球像炮弹一般射了出去。
在一起混熟了,我才知道他给本地中学的女子球队当教练,按小时收费,不够养活他和他的雪佛兰还有三条狗,所以还去麦当劳打零工,驾驶座底下的芝士堡就是这么来的。
吉姆没有固定住所,只有一辆载满狗腥味儿的雪佛兰,照我们中国人的标准,他介于无家可归者与社会闲散人员之间,按说很落魄,但每次踢球他都有本事带过来一个女孩,而且样式五花八门,有扎耳钉穿鼻环的,有腿上刺骷髅头的,还有在大学当助教的,郑重其事跟大伙介绍,这是南希,这是妮可,这是苏米。
“难不成都是你女朋友?”我忍不住问。
他大笑:“随便搞搞而已。”
渐渐地,他带来的女孩固定下来了。她叫珍妮,一个白人姑娘,上身扁平,大腿粗壮,射起门来腿上的肉都发颤。我被她放横铲过,没法回敬,只能祈祷自己跟她分到一伙儿。不过负责分伙儿的人是吉姆,他总把自己和珍妮分在一起,专门在珍妮身后喂球,要是珍妮被断了就抢回来再喂,直到她抡起大粗腿一脚打飞为止。
珍妮凶得很,明明自己浪射,却非让吉姆捡球,还骂他传得不好,天杀的、狗娘养的,什么难听骂什么。我们要是劝她,也会被骂个狗血喷头。吉姆却甘之若饴,一边挨骂一边喂球,踢完请大伙儿去喝一杯,当然还是奔着珍妮去的。
珍妮是急诊室的护士,经常值夜班,应对的全是重病急病车祸,抬进来未必能走出去。这份工作压力大,作息又不规律,是故脾气暴戾,不过薪水极高,不知道算不算吉姆钟情于她的一个理由。
2010—2011年欧冠决赛,巴萨对曼联,珍妮请我们去她家看球,房子和泳池都不小,足够住下十个吉姆。吉姆穿着曼联球衫,在后院里支上烤架,燃起炭火,扒拉着烤肠,自己那三条狗满院子乱窜,俨然一副男主人的模样。珍妮略施粉黛,穿了巴萨的球衫,粗腿下十个脚趾涂得猩红。
尽管巴萨三比一拿下曼联,珍妮还是当众骂了吉姆,嫌他的意大利烤肠糊巴了。吉姆依旧不恼,脱掉曼联球衫,单膝赤膊跪地,献上婚戒,我们一起打口哨,珍妮杯里的葡萄酒洒了一地,狗们迅速围上来,摇着尾巴乱舔。
液晶屏幕里的梅西无人可挡,屏幕外的美国人用英语闲聊。我呷着啤酒,蓦然想起多年前在省城的某个寒夜,雪花飘扬,十点寝室熄灯,中央五台九点五十分开始转播意甲,老颓把电视搬进水房。雾气弥漫的梅阿查球场,罗纳尔多痛苦地倒下了,全世界都安静下来,外星人膝盖软骨的断裂声无比清晰。1998年世界杯的夏天,我和父亲坐在同一张沙发上,中间隔着遥控器。父亲睡着了,我摁了消音键,电视屏幕闪烁跳跃,齐达内顶进的第二个球无比真切。夏普录像机敦实厚重,尤文图斯在录像回放中踢得酣畅淋漓,场上的10号从皮耶罗变回巴乔。LIN的画纸上,黑白箭条衫化为两匹斑马,彼此交叠着脖子,默默站在草原上。
2011年女足世界杯决赛,美国对阵日本,吉姆和珍妮乐颠颠飞到德国去看球,顺便度个蜜月。可惜美国输了,俩人大吵一架,珍妮提前飞回来,跟我们出来踢球,嘴上还骂着“那个狗娘养的混球”。
2013-2014年欧冠决赛,两口子没再请我们看球,既是因为他们都讨厌皇马,也是因为珍妮生了一对双胞胎女儿,就此挂靴,天天在网上晒娃。吉姆把脸刮得铮亮,雪佛兰也换成了适合一家四口出行的休旅车。他不打零工了,也不再吃驾驶座底下的芝士堡,身体迅猛发福,乐呵呵地当他的中学女足教练。也许再过几年,就能带自己的女儿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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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踢球的美国人多是外地来的学生,一到感恩圣诞,都回家过节。吉姆球瘾太大,停不下来,便拽来两个墨西哥人充数。墨西哥人一老一少,状如父子,都是黝黑的脸,长而卷的头发,五短三粗的马拉多纳身材。俩人又都是非法移民,只是老的出来一黑好多年,黑出绿卡,黑出国籍,黑出一栋小房子,总之是在美国黑出头了,却坚持用自己的西班牙名“Agua”,意译是“水”,我却更喜欢音译“阿瓜”。少的那个刚黑出来,英语单词蹦不出几个,却取了英文名“Tony”,托尼小子,跟吉姆在同一家麦当劳打工,因为爱开下流玩笑,所以有了外号“肮脏的托尼”。
因为年轻,托尼的长发乌黑铮亮,好似抹了一层油,毛茸茸的小腿又粗又圆,像各塞进一个足球。阿瓜叔的长发就灰白且干燥,踢球时必须扎起来,否则根根奓立。大概是年岁的缘故,他的腿很光滑,因为毛都掉光了。托尼喜欢自己带球狂奔,野蛮、生猛,冲起来像头小牛犊,周围的草皮都会因为他震动。阿瓜叔在场上绝大部分时间都慢慢悠悠的,像在闲逛,只是临门一脚突然提速,球射得既刁且贼,尤其擅长穿裆捅射,经常搞得身高腿长脚下活儿糙的白人火大。
这小镇上刚黑过来的墨西哥人,都把阿瓜叔的小房子当成窝点,这其中就有托尼,所以他和阿瓜叔总是同出同入,可俩人却互相看不上:阿瓜叔笑他闷头瞎带傻小子一个,托尼则抱怨阿瓜叔房租太黑,还天天逼他下厨做饭。然而骂归骂,俩人在球场上一个生猛无比,一个老奸巨猾,倒也相得益彰。到了场下,外人看来也是如父如子。
“他真是我儿子,”阿瓜叔对我眨眨眼,拢起花白的长发,“不信你翻他护照,跟我一个姓。”
“去你妈的!”托尼啐了一口,继续带球往前冲。
“他就是缺个女人啊!”阿瓜叔摇头叹道。
除了穿裆,阿瓜叔还喜欢绊人,脚往上一勾,一米九的白人大汉便轰然倒地。他却一脸无辜,还弯腰去扶人家。白人怒挥老拳,冲过来挡在阿瓜叔身前的,还是托尼,他护照本上的儿子。下次白人约球,阿瓜叔依旧来了,脸上挂着淤青,悄悄对我说:“妈的一群美国猪。”
圣诞节走了不少白人,吉姆叫墨西哥人来充数踢室内,阿瓜叔却端起架子,迟迟不过来。
“再等会儿狗娘养的墨西哥人。”吉姆很恼火,汉堡吃得又急,放了一串响屁。
室内用的足球比室外要小一圈,分量轻,皮子又薄,踢起来感觉近似于排球。阿瓜叔偷偷教了我一招:用脚背和脚尖连抽带捅,射出的弧线很诡异,像一道走火入魔的流星。冬天时室内足球很流行,租用场地的人多,我们只能抢到午夜场的时段,不算门将五对五,攻防节奏和篮球差不多。平底球鞋在快速跑动中与地板摩擦出特有的胶皮味道,再混上每个人的呼吸和汗味儿,令人莫名兴奋。刚上场肺部还没跑开,有一些喘不过气,等浑身都踢开了,便急剧释放多巴胺,热量、快感,以气体的形式,澎湃于千万个肺泡之间。那真是大快朵颐的两个小时,想把后半夜也一口气踢完。
“再等一会儿吧。”
吉姆一边苦等,一边颠球。但我们心里都明白,等待墨西哥人的这几分钟,是最兴奋也是最漫长的几分钟。
托尼后来从墨西哥“搬运”来一个女孩,叫玛丽亚。俩人都是矮矮墩墩的身材、黝黑的脸庞,乍一看不像夫妻,倒像兄妹。除了给他当老婆,玛丽亚还是托尼的球迷,大半夜的微笑着站在场边,一站就是俩小时。托尼也剪了长发,蓄起山羊胡,笑着跟我们说她刚过来,不会英语,找不着活儿干,除了睡觉就是看我踢球。
有了玛丽亚,托尼下脚就温顺了,阿瓜叔却越发生猛,不但破天荒地无球跑动,肚子上还缠着减肥专用的收腹带,踢完摘下来,勒出了一圈紫红色,远看像套着个救生圈。
托尼拽玛丽亚的手,阿瓜叔就喊别碰我女儿,自己却把球往外挑,逗那玛丽亚去弯腰捡,只为了瞥一眼乳沟。托尼也不恼,捻着山羊胡,轻蔑一笑。托尼有时对玛丽亚很凶,阿瓜叔用英语说你再装就没人陪你“嘿咻”了,一边说一边还上手比画。托尼忍不住笑了,玛丽亚听不懂,安安静静站在那里,眼神放空。
一老二少就这样过着小日子。来年再踢室内,玛丽亚大着肚子站在场边,吉姆说这样不行,被球砸着危险。阿瓜叔却说没事儿,肚子大了他们晚上就会安静些,他能睡个好觉。
托尼除了在餐馆打工,还帮人搬家、割草、换房盖、锯大树,无所不包。“孩子生下来之前,”他说,“我欠玛丽亚一个婚礼。”
后来,还真被他挣出一个婚礼,郑重其事请一起踢球的这帮人参加。我们嘴上说恭喜,却谁也没去。等新郎再来踢球,我们都跟他抱歉说有事儿,新郎笑说没关系。
二十出头的托尼,从新郎升级成父亲,英语也越说越溜了。开始带娃的玛丽亚不再来看球,托尼也挂靴了。他拿到绿卡,买了辆车开出租,拾掇得很干净。玛丽亚又生下老二, 四口人搬了出去,阿瓜叔的小房子顿时空下来了。阿瓜叔说无所谓,反正俩孩子吵得他睡不着。他的白头发掉得差不多了,跟我们一起踢球的新人还以为他是个秃子。
阿瓜叔给我看他跟“马拉多纳”的合影,我惊诧莫名。他很得意,说那不是正版老马,是墨西哥的盗版模仿者。阿瓜叔对C罗和梅西都很不屑,说他们缺乏性格,而老马那个时代的球星,拉上台就是能唱摇滚的。当然了,如果回到老马那个时代,阿瓜叔的头发也会像托尼那样油光黑亮。
阿瓜叔再没找新的房客,也不绑收腹带了。夏天踢球,依旧光着膀子,身上的肉又老又颤。有一次他被人在场上放倒了。一向以绊人为乐的他,在场上滚了两圈,疼得用拳头猛捶草皮。新入伙的美国人不认识他,掐腰站着,看着他被抬上救护车。“墨西哥人脚踝骨废了,”后来吉姆嘟哝了一句,“粉碎性骨折。”
所以在美国人的嘴里,早已入美国籍的阿瓜叔,也还是一个墨西哥人。
7
后来我换了工作,离开小镇,搬到另一个州。一人一车,大雨中连开五百英里的高速,副驾驶上摞着球衫和短裤,底下是许多双球鞋,既是有瘾,也是人生过半,踢一场少一场,少一场就要更珍重一场。
到了新地方,家没搬利索呢,就已经用微信扫到了一个中国人的球群。群名叫“足疗院”,群主爱穿皇马7号,脚法一般,但颇有自知之明,所以总是待在后场,偶尔前插上去一脚打飞,嘿嘿一笑就撤回去了。
这位“足疗院”带头大哥在场上虽然没有魔力,但到了场外,在我见过的所有中国人拉的球群里,却是最认真负责的一位群主。比如说他做了一份在线表格,列出每次来踢球的人员名单,按人头收钱支付租场地的费用。不用说,这种事费力不讨好,好在大家基本上很配合,都提前把钱转给他。有两个一时忘了的,他就在群里提醒。可到底还是有个访问学者,欠着二十多美金回国了,连群都退了。这一点亏空,大家提出集体补偿,群主笑笑说算了,不够麻烦的,最后他自己掏的腰包。
八月踢球最热,群主每次都会抱一个西瓜过来,踢完切开,沙瓤,无籽,可是有股葱蒜味儿,来自于切瓜用的菜刀。“从家走得急,换一把刀就好了。”群主涨红着脸解释,切下两片瓜皮飞快地擦着刀身。
他还买了自带内存的摄像头,开踢之前在场边架好,回头把视频传到网上。刚遇到他这种操作我有点不屑:我们踢的是要脚法没脚法、要硬度没硬度的养生足球,拍下来到底给谁看?可是很快我又要搬去东海岸。临走前踢最后一场,群主自己剪了个一分多钟的视频,是我的射门集锦,用的就是平时用摄像头拍下的素材。除了有一丝愧意,心头更是一暖。
我大抵是个独来独往的人,却不可救药地爱上足球这项集体运动,何其讽刺。据说男性过了三十岁,体内的雄性荷尔蒙会逐年递减,这足以解释我在球场上的爆发力和耐力的不断下滑。更何况还有膝盖:长年累月的急转急停、扭转变向、突然发力,都在残酷地损耗着半月板。现在我坚持服用骨关节保健片,上场前绑膝盖绑带,球袜里塞护腿板,两条腿弄得跟变形金刚似的,整套拾掇完得十来分钟。
也不看新的比赛了,没时间,对现在的球星也没感觉。不是他们踢得不好,而是纯粹没有感觉。偶尔看看过去喜欢的球星,看他们的进球,看他们的告别赛,看他们的眼泪——毫无例外,没有谁是笑着离开绿茵场的。
“这该死的时间!”
奥林匹克球场的告别式上,托蒂发出含泪的诅咒。而我第一次在电视上看罗马王子踢意甲,还是2001年的初夏,宿舍楼水房的窗子都开着,夜风漫过,凉快、通透,夹在老颓胖手指间的烟头忽明忽暗。
波士顿的盛夏潮湿闷热。下午在公司餐厅接了一杯冰咖啡,电视上正转播法国女足世界杯,中国对阵西班牙,美国的评球员报着中国球员的名字,吃力而又突兀,在我听来别有一番滋味。二十年前美国女足世界杯决赛,两个国家第一次在我的生活中通过足球对接起来。电视里的姑娘们看起来很焦灼,因为她们谁都不知道九十分钟后的功败垂成。沙发上的我也很焦灼,因为彼时我刚结束高考,不知道接下来这四年的球,自己会去什么地方与哪些人一起踢完。
人到四十,感觉就像九十分钟的球赛踢完了上半场,疲惫中带着一些茫然。没有中场休息,没有战术调整,没有轮换,没有替补,只能硬着头皮把它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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