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体育12月14日报道:
12月14日,足协下发《关于调整港澳台球员转会政策的通知》,在通知中足协正式确认新转入的港澳台球员将算作亚洲外援,原先就在中国联赛踢球的港澳台球员继续算作内援。
足协文件
通知中核心内容为:
一、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有关“港、澳、台”球员的特别规定。“港、澳、台”球员的球员身份及转会办法,将按照国际足联及亚足联的不同会员协会之间的球员身份及转会办法认定及操作。
二、在2016年1月1日前已经与有关俱乐部签订了工作合同的“港、澳、台”球员,仍可按照原内援身份执行到合同期满。有关合同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在中国足协会注册办公室完成备案。该合同到期后,按新规定执行。